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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决投入不足方可根本化债

发表日期:2013-11-8 作者:四川师范大学家教 电话:13880486006

解决投入不足方可根本化债

    ■汪明

    “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高中债务是长期积累而成的,高中教育要发展而建设资金无来源,无疑是一个重要原因。一方面,本世纪初高中教育亟待发展。2001年,我国小学、初中、高中毕业生升入高一级学校的比例分别为90%、53%和58%,呈现两头高、中间低的各局,高中教育成为各级教育协调发展的瓶颈。为了解决高中办学规模不足和优质资源短缺等问题,改善办学条件,新建和改扩建一批高中学校成为当时高中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另一方面,高中教育投入严重不足。长期以来,各地财政预算内拨款占普通高中教育经费的比例在50%以下,高中教育的财政拨款和收费收入主要用于教师工资及维持学校的基本运转,学校基本建设资金没有来源。在此背景下,通过举债发展高中教育,似乎也就成了一种不得已的选择。

    同时也应当看到,确有一些地方政府和学校由于办学思想存在偏差,过分追求学校的超大规模和超高标准,动辄几千万乃至上亿元的建设资金投入,导致地方政府和学校债务负担沉重,对这样的做法需要有所反思。

    高中学校举债办学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带动了高中教育的整体发展,但也留下了诸多隐患。一些高中学校因为每年需要支付高额利息,背上了沉重的经济负担,面临着较大的财务风险;一些学校因为举债,不得不压缩学校的日常运行开支,影响正常教育教学活动的开展;还有一些学校因为举债,被债权人堵门封校的事情时有发生,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教学秩序。

    加大高中教育投入,逐步化解高中债务,是推进高中教育发展的一项紧迫任务,亟须尽快提上日程。首先,要积极寻求化债之策。地方政府要在全面掌握本地区高中负债情况的基础上,将高中债务纳入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范围内统筹考虑,通过设立专项经费,根据负债情况、债务性质,分步骤、分项目逐步化解。高中学校举借的债务,相关学校应通过收费收入、盘活闲置资产等方式承担相应化债责任;地方政府和相关部门举债并用于高中学校建设的债务,由举债主体按照协议约定,积极筹措资金偿还。其次,要坚决防控新增债务。要加强项目审批管理,严格控制高中学校基建项目,对于一些非急需、非必上项目不予立项;要合理确定高中学校建设上限标准,杜绝违反规定的超标准、超规模、超预算建设。再其次,要努力健全保障机制。各地要切实履行政府举办高中教育的责任,完善公办普通高中以财政投入为主、其他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投入机制。同时,要加快制定普通高中学校生均经费基本标准和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确保学校基本建设、教学仪器设施设备、教职工工资等经费投入。只有从源头上解决高中教育投入不足问题,高中教育才能得以持续健康的发展,高中学校举债办学问题也才能从根本上得以解决。

    (作者系教育部教育发展研究中心基础教育研究室主任、研究员)http://www.chuanshijiajiao.com/ 成都家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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